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08号)等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审核,经研究,拟确定董**等4名同志为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9月1日至9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或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
高城镇便民服务中心 电话:6316967
高城镇纪委(监察室)电话:6311659
受理时间:2026年 9月 1 日至 9月3日
附件:高青县高城镇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