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东营市辽河幼儿园委托东营市东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幼儿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政治思想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幼儿,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品德优秀,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教师职业道德。
(二)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1991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公立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在任何时间经查证属实的,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现役军人、服务期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8月25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扫描二维码下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如有)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1164711467@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未按要求填报的应聘者将无法参与招聘后续环节。

(二)资格初审
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并取消其报名资格。
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及方法
由试讲+自我介绍(试讲内容自备,时间不超过六分钟)和专业技能(1.自带一幅能够展示自身真实水平的画作,题材及作品尺寸不限;2.自备弹唱、舞蹈二选一,限时一分半)两部分组成。请在报名表备注中写清自备面试技能内容(8月25日17:30前电话通知面试事项,请保持电话畅通)。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所有分数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因特殊情况空缺,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6年8月26日上午9:00
考试地点:东营市辽河幼儿园
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须提供由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及待遇
根据学校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合格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与东营市东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聘用方式采用劳务派遣形式。工资待遇和保险标准参照开发区学校现有临时用工人员标准执行。工作失职且造成重大事故的,随时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责任。
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事宜,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13234938080,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