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控制总量)考察体检递补人员和拟聘用人员的公示(第一批)

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医学影像、消化内科、精神医学等岗位,经考察体检后取消及核减部分岗位,现确定12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0日至14日。

按照2026年3月30日《2026年度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根据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我单位于2026年7月7日—8月10日组织了公开招聘人员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体检过程中,因6名考生自愿放弃考察体检,根据2026年3月30日《2026年度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中:“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的规定,依次递补薛**、龙**、牛**3人参加考察体检(见附件1),均体检合格。

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医学影像岗位、消化内科岗位考生均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相关岗位已无递补人员,取消“医学影像”岗位、“消化内科”岗位。

精神医学A岗位考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相关岗位已无递补人员,核减“精神医学A”岗位1人。

其中,我中心考生胸外科岗位刘**、精神医学B岗位刘**、精神医学C岗位赵**3名考生因相关档案材料暂未完成考察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我单位研究同意,暂缓聘用。待完成考察并考察体检合格后,再公示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及考察体检情况,经研究,确定许**等12名同志为拟聘用人员(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10日-8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向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监察部门反映,联系地址:济南市长清区万德镇小万德村666号,联系电话:0531-89618660。

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6年8月10日

附件: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控制总量)考察体检递补人员情况一览表.xls(访问官网获取详情)附件: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控制总量)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一批).xls(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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