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选聘公告
为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按照公开、公正、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名特邀调解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根据法院安排,依法进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完成调解案件信息录入等相关辅助工作;参与信访、申诉等其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二、选聘岗位
诉讼服务中心特邀调解员。
三、选聘条件
(一)担任特邀调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
2.年满25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调解工作经验或调解能力突出者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能够独立完成平台信息录入、调解文书制作等工作。
(二)符合上述条件,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优先选聘:
1. 有法律、教育、社区管理工作经历和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有婚姻家事、劳动人事、交通事故、金融保险、房产建工、医疗损害等专业领域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特邀调解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曾被吊销相关从业资格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6.现任人民陪审员;
7.其他不宜担任特邀调解员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至2026年8月20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廷勇,联系电话:0543-7323713
3.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原件1份,需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③具备相关资质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可以证明工作经历、经验和调解能力的文件资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在选聘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实的,取消资格。已办理选聘手续的解除选聘。
(三)面试考核
资格审查通过后,本院将组织面试,择优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选聘
经研究确定入选的特邀调解员试用期1个月,在试用过程中,服从法院管理、熟练掌握调解相关知识,且调解质效达标者,将颁发聘书,列入特邀调解员名册。
五、相关待遇
任期内,法院与特邀调解员之间建立的是委托调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及劳务合同关系。
依据本院制定的《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领取调解补贴。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报名登记表》(长按下方二维码识别下载)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