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托底安置作用,我区对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二次安置,现对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反映。
公 示 期: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9日
联系电话:0523—86336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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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主管部门 |
困难类别 |
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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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
女 |
城东街道 |
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 |
行政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