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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事业编制)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育教学需求,现将2026年东营市第二中学教师岗位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1.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国(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山东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中的师范大学毕业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为准。国(境)外著名大学是指国际公认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QS、THE、U.S.News排名)位于前200名的国(境)外著名高校。最新排名指毕业当年的排名,如果毕业当年没有排名的,以应聘时的最新排名为准。
山东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中的师范大学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和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名单的通知》(鲁教高字〔2020〕3号)中所列“省属高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名单”中的师范大学为准。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年应届山东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含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外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
4.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202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
5.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得一、二等奖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和经所在单位同意的在职人员均可应聘。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引进岗位及数量
物理教师2人,化学教师1人。具体情况详见一览表(
附件1)。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2月以后出生),本科年龄不超过25周岁(2000年2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取得与任教学科一致的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时取得)。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6年应届国内高校本科、硕士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对2026年毕业的国(境)外高校硕士毕业生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于2026年10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研究生可于2026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博士研究生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其他人员应聘的,须于报名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6年2月4日8:30—2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2月4日11:00—2月24日11: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东营市第二中学网站(http:www.dysez.net)报名。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信息以报名截止时间填报的信息为准。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人员应聘的,须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应聘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照片;对2026年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上传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应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个人电子版照片须为清晰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第二中学网站打印《2026年东营市第二中学招聘应聘诚信承诺书》。
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库。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初审时间:2026年2月4日11:00—2月24日11:00。
选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存在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分为初试和复试。根据报名审核情况,招聘1人且报名超过15人的,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招聘2人且报名超过20人的,按照20人确定复试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考核评价成绩。复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满分共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初试及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结束后,根据职位空缺和实际需求,可视情况组织进行第二轮选聘。
(三)体检和考察
成立东营市第二中学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东营市第二中学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营市教育局及东营市第二中学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东营市第二中学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营市第二中学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1.东营市第二中学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3.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教育局、东营市第二中学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政策咨询电话:0546—8331102、8330929。
东营市第二中学
2026年2月3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2:2026年东营市第二中学招聘应聘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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