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简介
湖田卫生院
湖田卫生院始建于1960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一级甲等卫生院,2016年卫生院被评为”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2017年被国家卫计委授予”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2020年通过了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2023年我院胸痛救治单元通过了验收。医院先后加入张店区区域临床检验中心及张店区远程影像中心,使患者在卫生院享受到上级医院及专家的高质量诊断服务。卫生院占地面积5500㎡,辖区内现有卫生室10个、社区服务站2个,辖区服务人口33667人,编制床位32张。年门诊量5万余人次,年住院500余人次。医院现有在职职工51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4人,副高级职称以上15人,市基层名医1人。卫生院拥有24排万东CT机、新华放射数字诊断DR机、日立彩超仪及工作站、经颅多普勒诊断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血气分析仪、心电监护仪、大型制氧机等大型诊疗设备。住院病房楼安装中心供氧系统、中央呼叫系统、中央心电监测系统,为辖区百姓提供优质服务。
招聘相关事宜
01
招聘专业及人数
药学岗位1人:药学或中药学专业
护理岗位2人:护理或护理学专业
02
学历要求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03
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端正,具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工作认真,沟通能力强,业务素质高,能熟练掌握各项工作任务;
2.应聘人员年龄在1991年8月以后出生;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4.招聘专业须持有执业证书,注册时间在有效期内。
04
基本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按医院合同制职工执行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2.享受节日福利待遇。
报名地点及要求
1.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相关专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到卫生院三楼办公室现场报名。
2.咨询电话:0533-2062121(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
3.地址:张店区湖光路7号(张店区湖田卫生院)
4.报名及截止时间:自2026年9月2日8:00起至2026年9月7日下午16:00截止;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湖田卫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