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知识产权从业者: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提升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强化纠纷化解质效,潍坊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知调委”)现决定公开招聘兼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知调委简介
知调委是经潍坊市司法局备案,由潍坊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依法设立的调解知识产权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工作属于社会公益性质,人民调解员不收取报酬。知调委现有兼职人民调解员38名,其中2023年11月聘用调解员26名,聘期至2026年10月;2024年11月聘用调解员12名,聘期至2027年10月。
二、工作职责
负责受理法院、仲裁委员会、行政机关委托或者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依法调解纠纷,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依法申请司法确认或者仲裁确认;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及宣传培训工作;总结研究行业、区域知识产权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形成知识产权调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其他与调解知识产权纠纷相关的工作。
三、聘任条件
兼职人民调解员由知调委聘任,任期三年。受知调委委托,兼职人民调解员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等工作。兼职人民调解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质,公道正派,热爱知识产权工作并能积极参与调解。
3、未被开除过公职,无犯罪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自愿接受调解委托工作。
5、具备以下工作经历之一:
(1)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有知识产权办案经验,且执业3年(含)以上的;
(2)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从事知识产权领域工作3年(含)以上的;
(3)从事相关领域教学、研究工作,具有讲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知识产权办案经验的;
(4)曾在法院、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局、海关等职能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5年(含)以上的。
特别优秀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具有3年(含)以上调解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
6、在知识产权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的现职人员,以及已作为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不在本调解组织的招聘范围内。
7、知调委2023年聘任人民调解员将于2026年10月31日聘期届满,可参加本次招聘。
四、报名事宜
知调委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聘,对拟聘用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用为兼职人民调解员,颁发聘用证书和工作证。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要求
有意愿成为兼职人民调解员的人员应认真填写《附件:潍坊市知识产权纠纷兼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盖章,并附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
2、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3、科技成果、专利证书、发表论文等学术水平证明材料。
其中,知调委2023年聘任调解员有续聘意愿的,可不附上述1-3项材料;情况若有变动,可附更新后的材料。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包括知调委2023年聘任调解员)可登录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下载《附件:潍坊市知识产权纠纷兼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附件1)和《附件:潍坊市知识产权纠纷兼职人民调解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填写,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转换成PDF格式,连同其他证明材料电子版(即上述1-3项材料),于2026年9月15日前一并发送至邮箱wangyuan@wf.shandong.cn,同时提交WORD格式报名表及信息表一份。邮件需注明“2026年应聘兼职人民调解员-单位名称-姓名”。
联系人:王媛、张国增
联系方式:0536-7907753
联系地址:潍坊市寒亭区北海路与泰祥街交汇处潍坊总部基地东区5号楼潍坊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8层801室
潍坊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