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2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费医学生(定向淄博)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淄卫字〔202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张**等5名同志经考察和体检合格,拟聘用为博山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请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24日-8月2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
博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33-4164117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0533-4110195
受理时间:2026年8月24日-8月28日(不含周末、节假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附件附件:2026年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公费医学生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