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市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就业工作方案(试行)》的规定,现将拟聘用泰安市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如对上述拟聘用人员有不同意见或需要反映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主管部门反映,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电话进行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信件,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6年8月18日—8月24日
监督电话:0538-6270996
附件:
2026年度泰安市泰山区拟聘用泰安市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名单.pdf
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