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2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费医学生(定向淄博)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淄卫字〔202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刘**等7名同志(附名单)经考察和体检合格,拟聘用为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8月7日至8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高青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0533-6953155
高青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0533-6966207
附件:附件:2026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公费医学生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