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6年“才聚运河”临清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综合类)岗位公告》及《关于2026年“才聚运河”临清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综合类岗位笔试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7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临清市老年大学101室(地址:窑口街113号)
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三、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1.2026年“才聚运河”临清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系统打印开放时间:2026年7月24日15:00—2026年8月15日9:00)
2.2026年“才聚运河”临清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
4.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或学校出具能够按学制时间取得学历的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由本人签署容缺承诺书(见附件3);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由学校教务部门开具所学专业情况证明,并须注明能够取得的学历。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打印,验证码在有效期内);
6.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纸面上);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2)。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与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应聘介绍信》。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报名时所在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并做出书面说明。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及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并由本人签署容缺承诺书(见附件3);
8.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以上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尚未取得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考生,由本人签署容缺承诺书(见附件3),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好。
请考生持以上材料按照现场分组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须由考生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审查时提交应聘人员本人委托书(双方签字、按手印)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无故不参加面试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四、其他事项
1.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于7月28日16:00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现场资格审查声明》(附件4)及身份证复印件。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一致。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3.经审查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时间预定于2026年8月15日,有关事项等通知将在网上陆续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附件:
1.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2.同意应聘介绍信
3.容缺承诺书
4.放弃现场资格审查声明
中共临清市委组织部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