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度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综合类(专项)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先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未按要求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材料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
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未落实工作单位人员需提交由社区(村居)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报告,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需提交由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报告,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还需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考察报告、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在体检当天(7月22日)交给工作人员,体检当天无法提交的可在7月31日(星期五)17:00前交考察组工作人员,逾期未交者视为弃权。
三、体检
1、集合时间:2026年7月22日(星期三)上午8:00,逾期未到者视为弃权。
2、集合地点: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一楼大厅
3、体检相关要求。
(1)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察人选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并执行。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咨询电话:0533-358612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1: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同意应聘证明
附件3:体检须知
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6年7月20日
附件1:考察、体检人员名单_1784532039556.pdf(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附件2:同意应聘证明_1784532044091.pdf(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附件3:体检须知_1784532048944.pdf(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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