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结合草庙子镇实际需求,现面向全镇公开发布2026年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需求,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3个,具体信息详见《2026年草庙子镇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及报名一览表(第二批)》。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辖区户籍或长期在辖区居住(需提供我辖区的居住证,且居住时间满1年)以下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其中,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公职人员(含已退休)、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3.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
4.在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济组织中担任股东、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
5.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
6.已经享受过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050补贴)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
7.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8.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三)特殊情形备案
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的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前需说明承诺并备案。
三、报名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民主评议及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6日。
2.报名方式:到招聘岗位所在的社区报名,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3.报名材料:本人户口本(或本人页、户主页、索引页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社保卡及复印件、外地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及复印件;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提供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或本人页、户主页、索引页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离异丧偶等证明材料;零就业家庭成员中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生的需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下的需同时提供多个户口簿;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咨询电话:0631-5581015。
四、岗位待遇
(一)本次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威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待遇。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五、其他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所有报名人员服从岗位调剂。
附件:附件:2026年草庙子镇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及报名一览表(第二批).xls
草庙子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