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航空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的北镇师范学校,2004年改建为滨州学院,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2023年更名为山东航空学院,2024年获批山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开设55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普通在校生近23000人。拥有交通运输等11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学校自2005年设置飞行技术专业,成为全国首家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建有山东省航空材料与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9个航空类省级、市厅级科研创新平台,拥有141航校等8个中国民航局行业资质平台,是全国拥有航校的三家本科高校之一。与航空航天类企业联合建立实践教学基地160余个,与30余家企业“订单式”联合培养航空航天人才,累计培养飞行器设计、飞行器制造、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等航空航天领域专门人才逾万人,其中700余人已升任机长,学校已成为全国重要的航空航天人才培养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航空学院网站和山东航空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1日9:00—2026年7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7月22日9:00—2026年7月28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山东航空学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zp.sdua.edu.cn)进行报名,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尚未初审或者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情况、笔试安排及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山东航空学院人事处网站和招聘报名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系统报名需要提交材料如下(以下所有材料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1)应聘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A4纸)。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应聘的,如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能够正常毕业,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允许先报名考试,签订《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附件2),并能够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2),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招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6)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附件2)、加盖公章的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本人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第三方翻译机构出具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翻译件扫描件、本人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翻译件扫描件。
(7)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学校组织部门2026年以来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附件2)。
(8)招聘岗位要求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须提交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附件2)。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
(9)应聘人员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山东航空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7月22日9:00—2026年7月28日16:00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请务必在查询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对因报名信息填报不完整或未按要求填报等原因退回修改的,应聘人员可在初审时间内修改补充后再次提交。因未及时查看初审结果或未按要求修改的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7月23日9:00—2026年7月2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及缴费流程请关注山东航空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内登录山东航空学院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pay.sdua.edu.cn/xysf)进行网上缴费,按时完成缴费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安排考场;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核定的标准,收取笔试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报名初审通过后,及时联系报考岗位老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员,于笔试前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关注山东航空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5.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与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岗位笔试科目均设置一科。
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国家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时事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讲话精神和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相关的政策、理论、知识等;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等)等。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山东航空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考场位置安排等事宜,通过山东航空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辅导员岗位按照1:4比例、教师岗位按照1:5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各占面试成绩的50%。辅导员岗位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教学方法以及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学生教育与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教师岗位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教学方法、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理论及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本岗位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航空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老师 魏老师
联系电话:0543-3198178 3186628
监督电话:0543-3805305
地 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91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2.证明材料模板
3.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山东航空学院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