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公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等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枣庄市峄城区2026年公费医学毕业生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选岗定岗至峄城区工作的2026年公费医学毕业生,经考察合格并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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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选岗单位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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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峄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孙嘉璐 |
370403********1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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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峄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丁俊贺 |
370403********4516 |
二、体检时间
2026年7月14日(周二)。
三、集合地点
体检当天早7:50在峄城区卫生健康局院内集合,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四、有关事项
1.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每人360元,由考生个人负担,交给体检医院。
2.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
3.体检前,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注意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尽量不要服用药物(请遵医嘱),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清晨空腹、禁食、禁水。为了不影响体检结果,不穿带有金属钮扣、拉链的衣服,不佩戴任何首饰(项链),女性考生不穿连衣裙。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受孕者,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勿做X光检查。做尿常规检查时,请取中端尿液(先排出部分尿液后,再留取标本)。
4.体检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集中体检,不得单独行动,不允许家长跟从陪同。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的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公正性,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配合医生认真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勿漏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体检后,请在所有检查完毕后,将检查指引单交至前台,体检医院不接受个人问询体检结论。
6.请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632-7781636
枣庄市峄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