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才聚运河”临清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卫生类)岗位公告》规定,现将2026年“才聚运河”临清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卫生类)岗位核减及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核减取消
根据公告,报名结束后,报名通过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引进岗位,计划引进1人的,取消岗位计划。计划引进2人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引进计划。
根据报名情况,岗位104皮肤科、114影像报名人数为0,两个岗位取消。其他岗位不变。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7月8日—7月10日(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临清市卫生健康局四楼409房间(地址:临清市龙山路南首职工新村18号),联系电话:0635-7101857。
(三)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
(1)《2026年“才聚运河”临清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卫生类)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
(4)提供前置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相应本科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好。现场资格审查须由考生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审查时提交应聘人员本人委托书(双方签字、按手印)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三、其他要求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一致。凡填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于2026年7月10日12:00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现场资格审查声明》。未尽事项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临清市人民政府网。
附件:放弃现场资格审查声明(模板)
临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