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卫发〔2021〕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淄卫字〔202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宋**同志经考察和体检合格,拟聘用为淄博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7月6日—7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
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组织人事与宣传科 0533-2341081
淄博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2026年7月6日
附件:2026年淄博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公费医学生拟聘用人员名单_1783318536943.pdf(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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