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发展中心是哈尔滨工程大学驻青岛办学基地,坐落在青岛市西海岸古镇口融合创新区大学城内,东临黄海,西靠大珠山,位置优越、环境优美。
青岛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青岛中心”)由哈尔滨工程大学与青岛市政府联合共建,办学旨在秉承“哈军工”精神,发挥学校“三海一核”特色办学优势,以敢为的自信、必成的劲头、开放的眼界、合作的气度,深度对接海洋强国发展战略和山东半岛蓝色海洋经济发展蓝图,打造成学校特色办学的出海口、综合改革的试验田、吸引高层次创新人才的新高地,更好地支撑国家战略和船海行业发展。
丹心铸剑何惧大洋深和远,热血熔金固我海疆坚如磐。青岛中心以服务国家战略为根本,以创建一流大学为根本目标,坚持特色办学、协调发展,坚持面向世界、融通中外,在担当中历练,在尽责中成长,在实现中华民放伟大复兴的征途上扬帆远航、砥砺前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青岛中心实际,2026年青岛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青岛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发展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此招聘为长期招聘,报名截止2026年11月30日16:00。青岛中心根据报名人数和工作实际,不定期按批次进行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
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留学回国的毕业生,报名时需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6月以后出生)且报名时已取得高校教师系列或研究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十一)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发布平台,通过青岛中心官网面、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由青岛中心人事人才处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8日9:00-11月30日16:00。
报名时间自2026年6月18日9:00起开始报名,青岛中心根据报名人数和工作实际,不定期按批次进行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岗位招满为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11月30日16:00。青岛中心将根据应聘情况不定期在官方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填写《青岛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相关材料及个人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heuqdrsc@163.com。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应聘人员姓名+博士学科方向”模式。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应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不予录用。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应聘人员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4.资格审查
由青岛中心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
海外留学人员须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026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体检前提供。
(4)个人工作学习过程中的科研成果、论文、获奖等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成果性作证材料以及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论文检索证明(含收录、分区、影响因子、引用情况)材料。
(5)招聘人员有专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专业资格证明。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条件情形的,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范围,考试采取面试答辩形式,青岛中心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7位成员组成,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应用、科研成果、教育教学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及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哈尔滨工程大学及青岛中心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哈尔滨工程大学及青岛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青岛中心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报名后通过电话方式确认报名信息发送成功,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报名邮箱地址:heuqdrsc@163.com;
咨询电话:0532-58281166;
监督举报电话:0532-58281168。
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