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兜牢民生底线,促进共同富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0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4.登记失业的16至24周岁青年;
5.登记失业的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人员退出衔接服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30号),对于在2025年3月20日通知印发之后补贴期满、退出岗位已超过3个月,且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下列人员可以二次安置: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2.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泗水县户籍或泗水常住人口。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内已领取财政或集体经济补贴人员(乡村医生、报账员、计生专职主任、网格员等);
4.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6年6月5日-11日(工作日内)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泗水县为民服务中心8楼817室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为民服务中心817室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根据个人报名条件需对应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含索引表页及所有成员登记卡页)、本人及户口簿登记以外的实际共同居住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抚养协议书、未成年子女户口簿(索引卡页和成员登记卡页)、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登记失业的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提供户口簿(索引卡页和成员登记卡页)、子女出生证明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其他报名材料的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解释为准。
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泗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泗水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泗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备案承诺书》一式一份(见附件4)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二)民主评议。报名人员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需所在村(社区)对报名人员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开展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及材料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人员回避。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亲属(包含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其他利害关系等关系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的,要从严把握、严格审核。对于因困难确需上岗且符合上岗条件的,在通过了“四议两公开”程序完备的基础上,还需要由设岗用人乡镇(街道)研究通过,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后按程序上岗。报名时,若未如实说明亲属关系,一经发现按照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四)审核公示。对确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审批反馈。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审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招用人员确定岗位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书面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岗位待遇包括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按照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同一人员的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累计计算时间。
本公告由泗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4229519
附件:
附件:1.2026年泗水县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计划表.xlsx
泗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