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邑市都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昌邑市都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提升服务能力,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其中妇幼保健人员1名;医技人员1名;会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符合职位条件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2日以后出生的)。
(四)妇幼保健人员(招聘人员范围:临床医师或护理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人员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医技人员,药学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资格证书;财务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②现役军人;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昌邑市南环路423号昌邑市都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截至2026年5月24日17时
(四)咨询电话:13563673171(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五)报名相关材料包括:
1、《昌邑市都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
2、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1份;
3、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4、相关资格证、执业证及复印件1份;
5、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
6、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应试人员需凭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相关要求
1.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报名结束后经汇总后确定(暂定6月),在昌邑市都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告。
3.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1.聘请相关专家组成面试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2.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审查范围的人员。如果进入体检范围的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
(四)体检和审查
对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查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单位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对因体检、审查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报考本岗位(专业)的考生中递补。
(五)公示
聘用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邑市都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报考期间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通畅,及时查收昌邑市都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