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曲阜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人员(含七级及以下管理岗2人、初级专业技术岗4人),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09:00至5月19日16:00,应聘者需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报名系统提交材料,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

一、单位简介

曲阜师范大学设学于孔子故里曲阜,在美丽的海滨城市日照建有新校区,是山东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拥有ESI世界前1%学科7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6个,山东省高水平学科4个。设有博士一级学科1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硕士一级学科2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个,博士后流动站11个,现有专业87个,形成了涵盖文、理、工、法、交叉等11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学科专业体系,构建了各级学位和博士后培养贯通的完备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教职工2585人,其中教授及其他高级职称教师1242人,凝聚了一支站得住讲台、出得了成果、守得住师魂的高素质专业化教育人才队伍。

为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为学校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曲阜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6名,其中,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2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曲阜师范大学网站和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3日09:00—5月19日16:00

资格初审:2026年5月13日11:00—5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5月13日11:00—5月20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6年5月19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以下所有材料须按要求将PDF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1)身份证正反面。

(2)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与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202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2026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及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2026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书。

(3)其他人员,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4)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模版见附件2);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本人承诺,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由本人手写签名的《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导出)。

(7)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如果报名材料中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需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同时提交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上述材料翻译件。

(8)对运动员等级、职业资格有要求的,需上传要求的相关证书。

(9)对中共党员有要求的,需提交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近六个月)。

(10)对实习或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需提供实习或工作所在单位出具的实习/工作经历证明(单位人事/行政公章,注明起止时间、岗位)。

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条件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进入复审人员须按指定时间、地点,由本人携带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与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本次招聘资格复审、考试、打印准考证等相关通知,通过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或曲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请应聘人员关注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和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的考试公告为准。

1.初级教师岗位,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模拟课堂教学及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模拟课堂教学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1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和综合素质水平。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笔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笔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笔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2)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笔试结束后,对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通过人事处网站公布。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管理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管理岗2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有关法律知识和职业素养;管理岗3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及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结束后及时在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规定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各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对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通过人事处网站公布。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曲阜师范大学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学校电话:0537-4456483

监督电话:0537-4455668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曲阜师范大学

邮编:273165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2.在职人员同意应聘介绍信

曲阜师范大学

2026年5月11日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在职人员同意应聘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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