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设有健康护理学院、医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经贸学院、人工智能与网络安全学院、测绘学院、文旅学院、智慧农业学院、应急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部等11个院部,设有40个专科招生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万余人,专兼职教师一千余人。学校是国家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院校、首批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依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的新录用公务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7名中级岗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6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博士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0日。报名结束后,学校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lctvu.sd.cn/)。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成文件包发送,所有材料需转换成PDF文件,邮件均需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请报名应聘人员发送个人资料后,于当日工作时间内致电0635-8334891进行确认。报名邮箱:lczyjsxyzzrsc@lc.shandong.cn 。
3.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交高中以后所有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
(3)身份证(正反面);
(4)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
(5)业绩证明材料:科研课题、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表彰证书、论文、著作等;
(6)其他证明材料。
4.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材料不再退还。
(二)资格审查
学院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通知参加面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按照实际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数进行面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专业技能水平等方面的内容。
面试采取答辩、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总成绩并列时通过加试面试的形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体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备案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五、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学校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我院博士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5-8334891
监督电话:0635-8375062
附件:1.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汇总表
2.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