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鲁人社规〔2024〕1号)、《武城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数量及职责
本次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0名(具体岗位及职责详见附件1),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条件和安置范围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群体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5.困难家庭和有残疾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6.16-24岁失业青年;
7.城镇低保人员;
8.城镇残疾人;
9.大龄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
10.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以下群体不得安置为公益岗人员
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投资人)、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和个体经营者;
2.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人员;
4.全日制在校学生;
5.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期满人员;
6.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7.已超过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年龄的人员,其中:女性,50周岁以上,1976年11月(含)以前出生;男性,60周岁以上,1966年11月(含)以前出生;
8.不具备上岗所需的基本体力、智力条件的;
9.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情形。
补贴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2020元/人/月(按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具体补贴金额根据实际出勤天数确定。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
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武城县2026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2)及其他相关材料(附件3),到岗位所在单位登记报名(具体可拨打咨询电话)。
(二)民主评议。由村(社区)、镇街进行初审和民主评议,研究提出安置人选初步建议。
(三)人员递补。报名岗位出现空缺时,县人社局可在其他岗位进行人员递补,确保人数达到安置需求。
(四)联审及公示。经镇街、部门逐级审核和联审后,对拟安置人员在武城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镇街进行调查处理,对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不允许上岗。
(五)签订协议、培训上岗。由安置单位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组织岗前培训。
清退机制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开发单位、用人单位应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开发单位、用人单位应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三)亲属备案
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在村(社区)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由镇街研究通过,并向县人社局公岗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按程序上岗。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取消安置资格,追回补贴;
2.如上级有关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
1.武城县2026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表
2.武城县2026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3.报名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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