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雒镇2026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根据《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和《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涛雒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并报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公告:一、招聘对象和条件1、招聘对象:面向涛雒镇户籍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城镇大龄失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根据《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和《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涛雒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并报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面向涛雒镇户籍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即单位失业职工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及以上、近一年内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并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共三次以上,服务记录应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脱贫享受政策人员(登记在册帮扶对象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

2、招聘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身体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违反信访政策、违规信访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型

城镇公益性岗位共3个。

三、岗位名称及职责

1、公共服务类岗位。主要从事就业服务、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等基层服务工作;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和安排,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信息报送和其他工作。

四、上岗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涛雒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15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人员到涛雒镇便民服务中心提出报名申请。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1份;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索引页及家庭成员页)1份;

(3)结婚证(已婚人员,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填写报名表使用)。

(二)资格审核

由涛雒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的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镇联合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作为确定符合聘用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应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民主评议

审核通过人员,由户籍所在村进行民主评议。

(四)面试

审核通过人员,镇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面试,择优确定安置岗位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语言表达、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按照得分多少等额录取。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上岗前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按时间要求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和公示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安置岗位人员,在镇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并签订劳务协议,培训上岗。

五、日常管理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一)自然退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负责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因政策原因需要被清退的;

8、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六、岗位待遇

本次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统一实行政府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按照3400元/月的标准执行。同一人员的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七、其它注意事项:

1、已享受职工(含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名下有工商登记注册信息(法人、股东、监事、理事、董事等)或者民办非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社保(含灵活就业)缴纳至报名上月及当月的不能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不得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2、对公职人员或村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经镇研究通过并报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安置上岗后,亲属成为公职人员和村干部的,需补充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

本公告由涛雒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33-2950623

附件:涛雒镇2026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涛雒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0月8日

附件:

涛雒镇2026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岗位名称

岗位数量

岗位职责

工作

时间

岗位待遇

公共服务类岗位

3

主要从事就业服务、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等基层服务工作;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和安排,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信息报送和其他工作。

全日制

按照3400元/月标准执行(包含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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