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阳谷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指引》(鲁人社函〔2024〕104号)、《聊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聊人社发〔2024〕3号)等文件规定,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着力提高城镇低收入群体收入,增进民生福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政策普惠导向,重点安置、优先保障初次上岗人员,切实扩大政策覆盖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

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指引》(鲁人社函〔2024〕104号)、《聊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聊人社发〔2024〕3号)等文件规定,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着力提高城镇低收入群体收入,增进民生福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政策普惠导向,重点安置、优先保障初次上岗人员,切实扩大政策覆盖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及条件

本次城镇公益性岗位的招聘人员范围是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具有阳谷县户籍或常住(在本县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人口,在人社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市场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为以下各类人员:

(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且家庭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居民家庭成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已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人员。

3.4050人员:是指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因离异、丧偶、未婚生育或其他原因,由父亲或母亲一方单独作为法定监护人,实际承担抚养、教育责任,并与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是指民政部门认定的,且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6.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由残联登记管理的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是指登记失业满1年,且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3次以上仍未实现就业,失业期间无用人单位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记录,无市场主体注册信息的人员。

注: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需在2026年10月10日前。

(二)已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1.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2.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注:以上人员失业登记时间需在2026年10月10日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享受公益岗待遇或社保补贴期满的人员;

2.本人名下有个体工商户、公司法人、股东、理事、监事、监理、财务、企业出资人(股东)及管理人员等身份;

3.已享受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

4.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各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5.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已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

7.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

8.已安置在岗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需备案的特殊情形

对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时,主动如实说明亲属关系,并填写备案承诺书,经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按程序上岗。对隐报、瞒报和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根据文件规定,允许将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退出岗位后3个月以上、通过其他渠道仍难以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有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纳入本次招聘范围,但需按程序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开发设置的城镇公益性岗位均为政府出资设立的非营利性岗位,共计30个,其中公共服务类岗位7个、社会事业类岗位19个、社会治理类岗位4个,招聘人数为30人,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阳谷县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城镇公益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申请、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9日—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到各镇(街道)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阳谷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近期免冠2寸近照直接贴在报名登记表内。

2.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各一份;

3.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索引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已婚人员另须提供配偶户口簿个人页复印件一份、结婚证等);

4.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抚养协议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材料;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或低收入人群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7.“二孩妈妈”需提供:生育两个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镇(街道)出据的合法生育相关证明材料。

严格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三)民主评议和公示

用人单位组织集中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民主评议的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由各镇(街道)另行通知并组织实施。

(四)聘用

对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安置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组织岗前培训,安排上岗。公益性岗位劳动协议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四、岗位待遇及工作时间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包括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目前我县为2020元/月),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相关规定,对单位缴纳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城镇公益性岗位同一安置对象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外,其他安置对象一般不超过3年。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规定的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确定。

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时间与城镇公益性岗位期限累计计算。

五、岗位的日常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停止发放补贴。

(一)自然退出。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已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对于利用虚假失实材料获取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清退,并依法追回已获得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监督举报电话:0635-6173118)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期间,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应聘者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1.阳谷县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阳谷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报名申请表

3.社会关系备案表

4.报名承诺书

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2日

附件2-附件4:(报名表、备案表、承诺书).doc

/static/UEditor/themes/default/exts/xls.svg附件1:阳谷县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定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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