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四)具有枣庄市户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有吸毒史或毒品检测为阳性的;

7.主要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A,4名,男性

岗位条件: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身高在180厘米及以上,双眼裸视视力4.6以上;3.年龄在20周岁—26周岁之间(2000年9月3日至2006年9月3日期间出生);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岗位B,2名,女性

岗位条件: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身高在165厘米及以上,双眼裸视视力4.6以上;3.年龄在20周岁—26周岁之间(2000年9月3日至2006年9月3日期间出生);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9月3日9:00—9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9月3日11:00—9月8日16:00

报名网址:www.tzrcjt.com(滕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报名人员登录滕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tzrcjt.com),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6年9月7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由滕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责成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认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报名人员应及时查看初审结果。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四、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评、笔试速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评

资格初查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纵跳摸高项目每名考生测评不超过3次,其中有1次测评达标的,该项目即为测评合格;10米x4往返跑项目每名考生测评不超过2次,其中有1次测评达标的,该项目即为测评合格;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每名考生只测评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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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考生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项目的测评,同时不再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名人员考试成绩。参加体能测试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1)。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测评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

(二)笔试、速录测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知识、警务基础知识等。速录测试采用听打形式,主要考察打字速度和正确率。按笔试成绩占60%,速录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笔试、速录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考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及速录测试考务费合计每人50元。

笔试成绩、速录测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速录测试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根据报名人员的笔试、速录测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范围。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照实际考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截至资格复审结束,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经研究同意,可从达到笔试、速录测试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按笔试、速录测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岗位匹配度、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内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速录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名人员总成绩。笔试、速录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资格复审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诚信承诺书。在附件2中,本人签名按手印。留存原件一份;

(2)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查验户口簿首页、索引表及本人页,留存复印件一份;

(4)个人征信报告。请提前到各级人民银行开具,留存原件一份;

(5)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6)毕业证书、学位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7)学信网学位学历认证书;

(8)退役军人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人毕业证书证明。登录www.chsi.com.cn/xlcx查询下载,使用A4纸打印并在背面注明个人查询账号、密码,以备查询真伪。留存打印件原件。查看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的档案材料,需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报名人员需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在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录用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职位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如再有并列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人员:1. 体能测试成绩高的;2. 学历层次高的;3. 所学专业为法律或法学专业的。

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也可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进行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如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相关网站和公众号上公示。为满足招聘职位人数需求,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出现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聘用意见。对公示期间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司法警察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其中基本工资执行滕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以考核为依据,实行考核浮动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工作日内提供工作餐(费用自理),不提供住宿。

九、其他

本次考试除委托滕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外,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组织报名。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信畅通,并及时了解滕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址:www.tzrcjt.com)等有关网站、“滕州人才发展”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632-280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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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人民检察院

滕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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