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档案业务办事指南

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档案业务办事指南
又是一年毕业季,对于许多即将走出校园的高校毕业生来说,档案转递关乎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考公考编、办理落户等人生大事,档案怎么转、转到哪都是毕业生非常关切的问题。
一、什么是高校毕业生档案?一般包含哪些材料?高校毕业生档案是反映毕业生学习经历、政治面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的历史记录材料,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高校毕业生档案材料主要包括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材料、政审考察类材料、奖惩情况等材料。
 
二、毕业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去向高校毕业生离校时由高校根据毕业生毕业去向转递其人事档案:

  • 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人事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 到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就业的,人事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委托存档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 到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就业,且就业单位未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委托存档,或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的,可将人事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 自费出国(境)留学或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将人事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三、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方式毕业生离校前,高校首先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相关规定,将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组织、奖惩记录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然后根据毕业去向登记信息,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随档案材料密封后,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档案。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四、存放人事档案是否收费?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五、业务办理渠道为方便大家查询存档信息,办理档案转出、接收、证明开具等业务,我省已全面推行“一网通办”服务。档案存放于省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方式一:线上办理
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个人实名注册登录后,选择“档案服务”模块,即可根据页面提示办理相关业务。
方式二:“爱山东”App办理
下载“爱山东”APP或通过支付宝、微信搜索“爱山东”小程序,实名注册登录后,首页搜索进入“就业人才服务”专区,选择“档案服务”模块,根据页面提示办理相应事项。
方式三:线下办理
线下可到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业务。山东省各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详见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档案业务办事指南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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