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讲解员,招聘人数3人。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3.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2000年7月15日—2008年7月15日期间出生)的男、女性公民,有场馆讲解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4.普通话标准,嗓音条件好,吐字清晰,声音洪亮,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5.热爱文博事业和讲解工作,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团队合作意识,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
6.身高:女1.65米以上,男1.75米以上(条件优秀者适当放宽),身体协调,比例匀称。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4日9:00-7月26日16:00
(二)报名程序
1.本次招聘通过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扫码填写报名信息)
2.简历初筛
根据报名情况,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并通过电话等形式通知,未入围者不通知。
3.面试考核
面试形式为:面谈+现场讲解。接到通知的应聘者须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否则将视为主动放弃。(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面谈内容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岗位匹配、应变和形象举止等。
(二)讲解内容
1.自备讲解词一篇(2分钟内);
2.规定讲解词一篇。
四、体检
对通过面试的人员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培训、待遇
经面试合格者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缴纳五险。试用期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滕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不胜任工作岗位的或者工作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与其解除合同。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滕州市墨子纪念馆、滕州市鲁班纪念馆委托滕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招聘,相关信息通过滕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滕州人才发展”微信公众号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招聘咨询电话:0632-2809999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滕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