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司规〔2020〕6号)等规定,饶平县司法局决定新招募饶平县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在饶平县驻村的执业律师;
(二)执业年限一般要求1年以上;
(三)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无有效投诉记录,政治立场坚定,热心公益事业;
(四)具备较强沟通能力、责任心,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值班需着装规范、耐心解答咨询;
(五)不提供食宿,执业机构或常住地在饶平县的律师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与值班安排
(一)核心服务内容
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热线、窗口);
引导/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初审材料;
承办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
(二)值班时间与地点
时间:值班律师需按照法援中心制定值班表及规定的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饶平县法律援助中心(饶平县黄冈镇红光市场路口粤东大厦9楼)
三、补贴标准(按地区)
按照《广东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粤司规〔2021〕3号)的要求,根据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我省平均工资数据,省司法厅制定了《2026年广东省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通知(粤司发〔2025〕61号),补贴标准如有更新的,按标准更新时间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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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值班补贴标准 |
依据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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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 |
610/天(2026年) |
《2026年广东省法律援助补贴标准》 |
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另行补贴。
四、值班律师的管理
(一)报名加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的律师,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入选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
(二)值班律师如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出值班律师库的;或者违反执业纪律、职业道德、值班纪律,不再担任饶平县驻村律师或不符合相关条件者,将从值班律师库予以移除。值班律师申请退出的,需提前一个星期向饶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告知并提供书面申请资料。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有意报名律师需填报《饶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报名表》《饶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报名汇总表》,同时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所有材料须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统一汇总并加盖公章,且需在材料封面注明“值班律师报名材料”。
(二)报送要求:请各律师事务所于2025年12月20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的PDF扫描版与Word文档同步发送至饶平县法律援助中心指定邮箱(rpfy8882686@163.com);原已入值班律师库的律师,无需重新提交报名材料。
(三)后续安排:报名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县法律援助中心将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进行值班安排,具体工作事项另行通知。
六、值班律师要求
(一)值班律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到礼貌、热情、耐心,树立良好的法律援助律师形象,自觉遵守法律援助中心或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服从管理。
(二)值班律师应持律师执业证书,实行挂牌上岗,向当事人表明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身份,在接待当事人时,应当现场记录当事人咨询的法律问题和提供的法律解答,解释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对认为初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引导其申请法律援助。
(三)值班律师如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参与值班,需提前两个工作日告知饶平县法律援助中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诗虹
联系电话:0768-8882686
地址:饶平县黄冈镇红光市场路口粤东大厦9楼饶平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子邮箱:rpfy8882686@163.com
饶平县司法局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3: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