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6〕145号)要求,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5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见习岗位名称及人数
书记员辅助岗(3人)
行政岗(2人)
专业要求
书记员辅助岗限法学专业,行政岗不限专业。
离校2年内(2025届、2026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每名青年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见习人员必须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人员,见习前曾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的不能参加见习;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监事、管理人员等不能参加见习。
04.见习期限
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05.见习保障
见习期间按红寺堡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2080元,如遇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按最新标准执行;见习期间,人社部门为见习青年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06.报名程序
1.用电子社保卡(或支付宝、我的宁夏APP)扫码登录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https://12333.hrss.nx.gov.cn/nxggfw/nxggfw/login
2.登录后进入“个人办事”界面,左侧点击“就业创业”→“机关事业单位助理岗位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助理岗位见习人员报名”选项,填写信息,在“要件下载”中下载并打印见习承诺书,上传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见习承诺书),在岗位列表搜索“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见习岗位并点击“报名”。
3.报名成功后您会收到一条短信,请根据短信提示到吴忠市红寺堡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现场审核。
4.资格审核通过后,见习生按派遣通知要求及时到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到上岗。
附件:
公共服务系统个人端报名操作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