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促就业作用,促进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4〕2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下达2026年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指标(第一批)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县2026年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事宜公告如下:一、安置对象具有…

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促就业作用,促进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4〕2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下达2026年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指标(第一批)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县2026年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安置对象

具有彭阳县户籍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家庭以及身患残疾的2026年应届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安置2026年应届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本次岗位申报及资格预审均采取线下受理。

报名时间:1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411办公室

咨询电话:0954-7012052

三、安置期限及在岗待遇

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在岗补贴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遇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遵照执行)。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部分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按规定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四、报名所需资料

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请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社保卡、特殊身份(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出具相关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报名。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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