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1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开发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切实解决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大龄失业人员等就业难题,现根据相关单位公益性岗位退出情况,面向社会公开递补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就近”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报名人数,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3人。具体岗位及岗位条件详见《2025年宁城县第三批公益性岗位需求情况表》
三、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二)具备良好品行和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形象良好(身材坦露部位无纹身)、五官端正,无视听障碍。
(四)在宁城县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中规定的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认定条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注:报名人员未认定成就业困难人员的,需先到现居住地的社区(村)、街道(乡镇)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认定通过后方可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完成认定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由县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各招聘单位及县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报名材料到宁城县就业服务中心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12月11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宁城县就业服务中心3楼304室。
4.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提供本人页);
(3) 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携带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证(本科生需另外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4)《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需社区、街道两级签字盖章)
(5) 电子营业执照投资任职信息截图(操作步骤:进入微信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点击其他应用-选择投资任职情况-填写信息并认证-将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
(6) 报名时填写《2025年宁城县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一份,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
5.资格审查:就业服务中心按照招聘方案要求,对报名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审查通过;
(1)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的或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个体营业执照的(包括营运性车辆)、正在企业或各类组织担任法人、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企业联系人等职务;
(4)存在有效劳动合同、人员备案,缴纳过职工社会保险;
(5)已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人员;
(6)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7)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7.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辨别本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并对所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填写的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多于拟招聘岗位人数时,由宁城县就业服务中心组织面试。
1.面试方式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公布于宁城县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宁城就业)。
3.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阶段人员。
(四)考察
面试完成后,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
(五)公示
1.根据面试和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在宁城县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宁城就业)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岗位待遇
岗位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为2140元/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六、纪律监督及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相关信息,将在宁城县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县就业服务中心公益岗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476-4266506
附件:
1.《2025年宁城县第三批公益性岗位需求情况表》
2.《2025年宁城县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宁城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