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红山区关于拟聘用森林草原防灭火队员的公示

红山区拟聘用1名在岗临时聘用合同制人员为森林草原防灭火队员,公示期自2026年5月27日至6月2日,期间可反映问题。

根据《关于再次招聘森林草原防灭火队员的公告》,现已完成面向红山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岗临时聘用合同制人员的招聘考核程序,有1名在岗临时聘用合同制人员报名并通过体能测试及面试的考核程序,拟聘用为红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队员。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刘**,男,现工作单位:红山区桥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27日起至2026年6月2日止。

二、受理方式及要求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聘用人员存在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方式如实反映相关问题。

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线索、佐证材料及反映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信息,以便核查。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反映的问题逐一核实,并按招聘相关规定依规处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476-8869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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