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保障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我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拟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择优补充赤峰市医药采购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岗位和数量
赤峰市医药采购中心设置竞争性比选岗位4个,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赤峰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
符合条件的赤峰市旗县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参加竞争性比选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8日(不含)以后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5.近5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现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6年5月18日(含)。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比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按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转任且未补满服务期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调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干部人事档案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未按政策重新认定的。
10.未经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比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赤峰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竞争性比选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和旗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各相关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推荐报考者信息真实性负责。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要一致。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时间:2026年5月25日9:00至2026年5月27日17:30。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推荐表扫描件进行报名,报名后拔打电话告知。邮箱:43335280@qq.com。电话:0476-8781078。
3.资格初审。报考者在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电子学历认证报告)、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事业单位录用文件、聘用审批表复印件等进入事业单位的有关入口材料;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和现任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人事档案审批页)》、《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等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的入口材料。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完整清晰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另附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30KB以下)一并发送报名邮箱。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邮件主题统一为“报名岗位+姓名+联系电话”,不接受传真。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及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电话通知,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比选岗位的报名成功人数与拟比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比选岗位,并电话通知报考者。资格初审结束后,于2026年5月28日17:30前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人员并告知领取准考证地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不再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比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比选或录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计划于2026年5月30日上午进行,对所有考生拟采取统一命题、闭卷答题方式开展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开,并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相关人员。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计划于2026年5月30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资格复审人选与比选计划数的比例为3:1,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特殊情况资格复审人数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发送至报名邮箱的资格审核材料纸质版。
请各相关单位对所推荐人选的信息进行核实,所有材料需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计划于2026年5月31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分值100分,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综合文字能力和岗位匹配度。时间为10分钟,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范围,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须进行加试。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比选人数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市医保局组织拟比选人员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比选资格。放弃体检环节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
市医保局派出考察组对比选进入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考察将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是否存在不得比选的情形等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考察对象廉政意见、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无犯罪证明。考察结束后,根据被考察人考察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由市医保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比选调动人员。考察阶段因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办理调动程序。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调动
比选人选公示期满后,市医保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比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命题组为名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等,均与本次比选无关。
(二)在竞争性比选调入工作所有环节中,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递补、考察以及通知其他事项时无法联系其本人,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处理。
(三)本次竞争性比选调入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参与竞争性比选调入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纪律者,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476-8781078(市医保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476-5891121(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1:赤峰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赤峰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赤峰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