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城县2026年度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控制数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宁城县2026年度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控制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范围
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者中,按照每个职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职位聘用人数与报考者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总成绩并列且超出1∶3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6年8月3日9:00—8月4日17:00。
资格复审递补时间为2026年8月5日9:00—17:00。
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报名表。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方式及地点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线下审核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在宁城县政府党政综合楼0641室,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需将完整报名表打印在一张纸上);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及复印件;
(3)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还需提供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在资格复审时未取得规培合格证的考生需提供学校或培训基地加盖公章的规培成绩合格相关证明材料。
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7)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8)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与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是否一致。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不得报考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须妥善保管资格复审开具的各项证明材料原件,进入考察阶段后,招聘单位将对原件再次审核。
五、有关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须仔细核对、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应聘人员应尽早提交材料并按照审核意见及时补充材料,防止因无法及时补充材料影响审核结果的情况发生。因资格复审材料提交较晚影响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或者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四)放弃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本人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2),并及时与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将《放弃资格复审声明》扫描件发送至工作人员处留存。
(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请应聘人员于8月7日登录“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并打印准考证。
(七)未尽事宜按《宁城县2026年度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控制数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八)放弃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476-4231478
附件:
宁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