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

赤峰市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竞争性比选3名工作人员,面向旗县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38周岁以下,报名时间为7月20日9:00至7月25日17:00。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能源干部队伍建设,市能源局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为所属事业单位比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计划

本次市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3名,详见《2026年赤峰市能源综合保障中心竞争性比选岗位表》(附件2)。

二、比选范围

符合比选资格条件的赤峰市旗县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比选条件

(一)参加竞争性比选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3.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20日(不含)以后出生;

4.在现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近5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26年7月20日(含);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技能要求;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经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

6.尚在试用期内(含提拔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或频繁调整的,或正处于赤峰市其他单位竞争性比选、公开招聘试用期或考察期的;

7.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按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转任的,以及有其他限制性规定情形的;

8.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9.入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干部人事档案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未按政策重新认定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的情形;

12.其他不适宜参加此次比选的情形,经市能源局竞争性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比选程序

本次竞争性比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确定人选、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比选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00至7月25日17:00。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6日12:00。

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bfrsks.com/)进行线上报名。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且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和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考者需下载并据实填写《2026年赤峰市能源综合保障中心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将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件(汇总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大小不超过2M)上传至报名系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初审结果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比选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比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比选岗位或核减比选计划数。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等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报考者需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要测试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素养、文稿写作能力等。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市人社局官网、报名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选数与比选计划数的比例为3:1。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特殊情况资格复审人数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推荐表》原件,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事业人员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提供)、录用文件等首次进入 机关事业单位有关材料复印件;

6.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7.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最新任免职文件复印件(无任职无需提供);

8.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9.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意见。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各相关单位对所推荐人选的信息进行核实,所有提交的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档案、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须加盖档案、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时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拨打本人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考生需根据报名网站公告提示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且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将在市人社局官网、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范围,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须进行加试。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比选人数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组织考察体检

1.体检。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报考人员,取消比选资格。体检过程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时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考察。根据体检情况,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将组织加试。考察环节,考生放弃考察资格的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时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市能源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比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确定比选人选。考察组要严格审核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七)确定人选

市能源局党组听取考察组有关考察情况汇报。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综合考虑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等,经市能源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比选调动人选。

(八)公示、岗位试用期

1.公示。对拟比选调动人选名单在市人社局官网、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比选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参照事业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取消比选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岗位试用期以及办理相关手续。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对拟比选调动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比选职位分配岗位,办理调动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比选资格,通知比选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比选人员在试用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岗位等级(职务)。在公示、试用期阶段出现缺额的,可按有关规定递补一次,递补只进行1次。

五、其他事宜

1.本次竞争性比选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比选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比选资格。

3.在竞争性比选期间,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比选的,由报考人员负责。

4.本次比选工作由市能源局竞争性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市能源局,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6-8519600

监督电话:0476-8359142(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45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附件:

1.2026年赤峰市能源综合保障中心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2.2026年赤峰市能源综合保障中心竞争性比选岗位表

赤峰市能源局

2026年7月20日

附件1.2026年赤峰市能源综合保障中心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4).docx

附件2.2026年赤峰市能源综合保障中心竞争性比选岗位表(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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