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联合接访中心
2026年就业见习人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做好青年就业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提升就业能力,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即2025、2026届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符合其中任一条件即可。
1、离校2年内(2025、2026届)未就业,是指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至就业见习协议签订之日2年内,处于“未就业”状态且不存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就业状态。
2、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是指按本人身份证注明的出生日期至就业见习协议签订之日,年龄满16周岁至24周岁。已进行失业登记处于“未就业”状态。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到任何处分;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保证全程参加培训和见习。
(三)以下人员不予参加就业见习
1、成功创业,个人领取营业执照;
2、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董事、监事、高管、联络员等职务;
3、正在享受其它就业补贴,如公益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其它不符合条件人员。
4、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或全日制待入学学生。
5、其他视同已就业的情况。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7月16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止(上午8:30 -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河区政府党政大楼副楼东河区联合接访中心(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59号)
(二)报名所需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本科毕业生)、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和本人“无个人投资和任职信息查询”(微信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其他应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然后进行)截图打印(用以证明本人未领取营业执照、未担任法人、董事等职务)、失业登记证明(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提交)
(三)资格审核
申报见习岗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在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三、招聘岗位及见习要求
1、岗位名称:综合业务岗
2、招聘人数:5人
3、学历及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见习要求: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获得初级及以上助理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予以优先考虑;
四、见习期限及待遇
1、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满三个月之后对当月出勤符合要求的见习人员补发前三个月基本生活补贴,之后补贴按月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70%,即1666元;见习单位负责为见习人员办理不低于2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结束见习协议自动终止。
2、见习期间,如见习人员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单位有权单方终止见习关系。
3、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协议、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见习单位统一管理。见习人员可以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见习基地。
4、见习期间,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正常参加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纪律与监督
1、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违反招募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见习资格。对于违反招募纪律的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见习协议,予以辞退。
六、其他
1、本简章由包头市东河区联合接访中心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472-4388006/ 0472-4388005
包头市东河区联合接访中心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