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青年就业竞争力,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同时助力发掘储备优秀人才,包头市青山区融媒体中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方案》(内人社办发〔2023〕118号)等精神文件,大力推进青年就业见习计划,以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以下人员不予参加就业见习
1.成功创业,个人领取营业执照;
2.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等职务;
3.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如公益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5日至6月10日
2.报名所需材料:见习人员报名应符合相关学历及专业等要求,并提交以下材料:见习人员岗位报名表(附件1)Word版和PDF版各1份、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将以上资料统一发送至qsqwxcb3616624@163.com。
3.工作地点:包头市青山区融媒体中心(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89号阳光大厦)。
4.报名咨询电话:0472-3616633;15149377062,联系人:陈柯沁。
(二)面试
面试根据见习岗位要求,采取集中统一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见习人员相关业务知识熟知程度,沟通能力及应急处理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聘岗位及见习要求
见习岗位以配合中心日常工作为主,不限制专业。分为以下两类:
1.融媒体业务岗(2人)
2.办公综合岗(10人)
四、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起始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就业见习协议书》(非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见习期内,人社部门将按规定给予见习单位补贴,具体为每人每月1666元。见习满3个月后按月发放,并补发前3个月费用。见习期结束,见习协议自动终止。见习补贴主要用于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指导管理费用。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可正常参加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见习人员管理
(一)人员管理
1. 见习人员须遵守见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如需请假,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 见习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二)岗位管理
1. 用人科室根据见习计划及岗位需求,合理安排见习人员的工作任务,确保见习人员能够充分参与业务实践,提升专业能力。
2. 用人科室应定期向中心汇报见习人员的工作情况,及时反馈见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做好见习管理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招聘者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就业见习协议,予以辞退。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包头市青山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2-3616633。
包头市青山区融媒体中心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