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青年就业创业政策要求,扎实推进供销社培育壮大工程建设,给青年搭建基层实践锻炼平台,积累供销系统工作经历、提升为农服务实操能力,充实基层人才储备。包头市青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秉持公开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3.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到任何处分;
4.自愿参与经政府审批通过的见习基地组织的见习实践活动;
5.服从见习单位管理,确保全程参与培训和见习;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以下人员不予参加就业见习
1.已实现就业或成功创业并领取个人营业执照者;
2.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者;
3.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其他就业补贴,或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5日-2026年6月11日
2.报名方式:见习人员报名应符合见习单位相关学历及专业等要求,并提交以下材料: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扫描件至邮箱:qsqgxs@126.com,并由我单位面向公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
3.报名截止后,将以面对面形式对见习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见习人员相关业务知识熟知程度,沟通能力及应急处理能力。具体时间、地点由包头市青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另行通知。
三、招聘岗位及见习要求
(一)岗位名称:办公综合岗;
(二)招聘人数:2人;
(三)学历及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四)见习要求:具备一定公文写作与文字综合能力,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拥有良好沟通协调与群众服务能力;持有初级及以上助理社会工作师、农业技术员、供销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五)工作地点:青山区建设路189号阳光大厦二楼青山区供销社办公室。
四、见习期限及待遇
(一)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单位负责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满三个月后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并补发前三个月补贴。见习起始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就业见习协议书》(非劳动合同)为准,见习期结束,见习协议自动终止。
(二)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可正常参加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纪律与监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招聘者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已受聘且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解除就业见习协议,予以辞退。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包头市青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2-3616224。
包头市青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