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公证处公证员助理招聘公告

那曲市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和财务工作人员,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至20日,需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等。 招聘对象为本科及以上法学或财务管理专业那曲籍人士。

近年来,那曲市公证处业务不断拓展,公证案件不断增加,无法满足群众对公证服务需求,根据《司法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司发〔2017〕8号)文件及《区司法厅 区编办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区公证机构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司发〔2018〕153号)文件精神,现那曲市公证处拟面向社会招聘公证员助理和财务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公证员助理2名、财务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招聘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法学专业,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那曲籍公证助理员2名,招聘本科及以上全日制财务管理专业那曲籍财务工作人员1名(具有会计资格证的优先)。
4.能够运用藏汉双语沟通交流,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年龄为20周岁以上36周岁以下,能够熟练操作办公电脑,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现任国家公职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列入聘用范围(包括公益性岗位)。
三、岗位职责
(一)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法律职责、履行财务有关工作职责。
(二)完成那曲市司法局及公证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的程序有序实施。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3月20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地址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本人需到那曲市司法局公证处报名。
报名地址:那曲市司法局业务楼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那曲市色尼区拉萨北路11号)。
(三)报名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1寸照片两张及《那曲市公证处招聘公证助理员报名登记表》《那曲市公证处招聘公证助理员政审表》《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那曲市公证处公证员助理招聘公告附件)。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那曲市司法局负责,于2025年3月22日前完成。资格初审合格并参加笔试人员将于2025年3月23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五)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工作由那曲市司法局、那曲市公证处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5年3月24日上午11:00—12:30(90分钟)。
2.笔试地点:那曲市司法局1号楼六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综合文字写作能力测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4.划定合格分数线:由那曲市公证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比例从高到低的顺位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将于2025年3月26日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六)面试
笔试通过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工作由那曲市司法局、那曲市公证处负责组织实施。考官由那曲市司法局党组成员、那曲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那曲市公证处相关人员组成。
1.面试时间:2025年3月27日。
2.面试地点:那曲市司法局1号楼4楼会议室。
3.面试主要考察:职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理解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考试通过人员将于2025年3月31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取前3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并于2025年4月2日18:30前向那曲市司法局上报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内有效健康体检报告。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于2025年4月3日前在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及那曲市人社招聘公众平台发布公告。
(九)办理入职
拟录用人员于2025年4月7日到那曲市司法局业务楼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那曲市拉萨北路11号)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
五、录用及待遇
(一)录用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通过人员由那曲市司法局统一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相关规定,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期限为2年,合同期限内工作表现良好的再续签合同。
(二)待遇
1.薪酬及薪资构成:聘用人员工资由基础工资7000元/人/月(含五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业绩考核奖金,试用期间不享受业绩考核奖金及五险。
2.聘用人员聘用当年不享受休假,次年开始才可带薪休假。
3.餐食可在那曲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就餐,标准按那曲市司法局干部职工标准执行。
4.住房问题自行解决。

联系电话:0896-3825901(座机)

拉姆玉珍13549037775

永忠斯曲18798976567

那曲市公证处

2025年3与17日

那曲市公证处招聘公证助理员报名登记表.xls

那曲市公证处招聘公证助理员政审表.xlsx

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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