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调育教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兴国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调育教人员公告》和《兴国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调育教人员调整补充事项公告》相关要求,现就我县选调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组织体检及体检标准1.体检工作由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岗位及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必要时会对体检考生进行心理测评。2.体…

根据《兴国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调育教人员公告》和《兴国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调育教人员调整补充事项公告》相关要求,现就我县选调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体检及体检标准

1.体检工作由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岗位及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必要时会对体检考生进行心理测评。

2.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体检考生自行负担。

3.体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单位(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体检考生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原则上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如需复检,提交书面申请。

二、体检有关事项

1.体检时间为8月29日,请考生于8月29日早上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兴国县人社局大楼一楼大厅(兴国县长冈西路)集合,逾期未参加体检的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2.体检考生需提前下载《考生体检须知》(附件2),仔细阅读后诚信签名,考生体检前统一上交至工作人员。因考生未阅读或未认真阅读《考生体检须知》及未遵照《考生体检须知》告知事宜造成不能正常参加体检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体检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体检考生不得有陪同人员,体检期间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含电子手表、手环)等任何通讯工具及无线上网工具,否则视为作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察有关事项

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委和县教体局共同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电话通畅,接到考察组通知后如实提供个人有关信息,积极配合做好考察工作。

四、其他事项

考生在体检考察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附件:1.兴国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调育教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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