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过渡期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以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担任领导成员的单位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详见附件《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招聘信息在吉安人事人才网(www.jarencai.com)平台发布,并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后续招聘公告信息。
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0日17:30止;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站注册报名形式。报名人员可登录(注册)吉安人事人才网(http://www.jarencai.com/),通过点击考试报名栏目,选择相应专题,如实填表,诚信报名。也可进入报名快速入口:http://jarencai.ikaowu.com/exam/2150选择报名。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再进行报名;
(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3)报名须知:考生注册报名系统登录后,在“我的报考”左侧考生信息栏中绑定微信,扫码关注“吉安人事人才网”微信服务号,相关报名审核结果以“吉安人事人才网”微信服务号或报名系统站内信息通知为准,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接收各类通知,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如没有则不需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注意事项
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全的将视为报名不成功,审查不合格。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岗位报名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或截止报名时间节点未能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名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如遇收到(或接到)与本次招聘工作相关的短信(或电话)务必及时查看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
资格综合筛选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永新县薪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在招聘工作各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为一科,满分100分,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其中综合知识考察考生的逻辑推理、言语理解、常识判断等基本能力素质,法律基础知识考察考生的法律素养和实务,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亦相同,则以学历较高者优先),并统一组织入闱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工作岗位的,招聘小组有权取消考生的考察资格并视情况按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补录。
(六)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招聘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吉安人事人才网(www.jarencai.com)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因考生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的,将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补录;如遇考生在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岗位的,单位有权予以解聘,后续研究决定人员补录事宜。
三、聘用人员性质和薪资、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性质。聘用后为合同制性质(属编制外用工),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聘用后薪资、福利待遇。参照用人单位现有过渡期聘用制书记员薪资及福利待遇执行;
(三)其他情况说明。本次招聘过渡期聘用制书记员的过渡期为从签订正式合同开始至省检察院核定增加聘用制书记员职数并招聘到位截止。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总成绩高于70.00分的考生将进入本次招聘人才储备库,如遇入闱考生主动放弃聘用或离职的,3个月内将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补录;
(二)本次招聘宣传工作由永新县薪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生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14:30-17:30)拨打电话咨询:熊:0796-7725938、18607960613(微信同号);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招聘小组所有。
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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