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筑牢校园安全防护体系,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秩序,保障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及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园保卫人员2名。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01通用政治与品行要求
1.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行端正,自觉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治安处罚前科、无失信被执行记录,相关核查工作统一由泰和县公安局协助开展。
2. 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关爱未成年人,责任心、纪律意识强,自愿长期从事校园安全保卫工作;退伍军人、持有有效保安员证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02年龄、性别与学历条件
仅限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具备初中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
03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肢体健全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心脑血管等不适宜长期值守巡查的慢性疾病;上岗前须提供有效健康证明,入职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04岗位履职素养
能够严格遵守教育系统及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政保处统一调度与日常管理;熟练完成校门值守、校园全天候安全巡逻、外来人员车辆登记、突发事件初期处置等安保本职工作;具备基础应急避险、矛盾劝阻处置能力,能配合学校、公安开展安全应急演练。
05限制性报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
2. 有邪教、非法组织参与记录的;
3. 被原安保、单位辞退、开除且存在安全责任事故记录的;
4. 存在其他不宜从事未成年人校园安保工作情形的。
二报名相关事项01报名提交材料(原件核验+复印件留存)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3.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有效期内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无治安处罚记录证明;
6. 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持有保安员证人员需同步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02
报名地点
江西省泰和中学政保处;工作人员现场开展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后续考核环节,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再另行通知。
03报名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5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04咨询联系方式
傅老师:15070606077
夏老师:1837067595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
考核与聘用
1. 通过面试、试用(保卫岗位)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面试重点考察政治素养、服务意识、应急处置认知、岗位适配度;实操试用主要考核门卫值守、校园巡查、外来人员登记等实操工作能力。学校根据考评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
2.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同步复核体检、政审材料,考核、体检、政审全部合格方可正式聘用,任一环节不合格不予录用。
3. 拟聘用人员须统一参加泰和县公安局组织的保安员岗前安全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质后,与我校签订书面《劳动用工合同》。
4. 薪酬待遇:薪资标准面议,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待遇从优,按规定享受相关福利。
5. 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不合格、违反校园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的,学校可依据合同及规章制度解除用工关系。
四其他须知
1. 本次招聘全程不收取报名费、考核费、培训费等任何费用,请勿轻信第三方有偿代办报名、保录等不实信息。
2. 报名人员须对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存在伪造证件、隐瞒不良记录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已入职的予以解聘。
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江西省泰和中学所有。
江西省泰和中学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