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0日,我公司发布《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项目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2026年10月21日,发布《关于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项目临时工作人员的调整公告》。本次招聘报名原定于2026年10月27日17:00截止。
截至原报名截止时点,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工作实施条件,本轮招聘未能按原计划推进。根据公司项目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重新启动本次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重新启动,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此前已完成报名的人员,报名继续有效,无需重复提交报名材料;报名信息确需更正的,可在报名期限内联系公司综合部办理。
二、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截止时间调整为2026年11月16日17:00。报名材料不全的,可在报名期限内补充完善;逾期未提交或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有关事项
(一)本次调整仅涉及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条件、招聘程序、考试方式等,均按本公告附件《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项目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执行;此前公告与附件表述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
(二)招聘条件中年龄、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事项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调整为2026年11月15日。
(三)请有意应聘人员对照附件所列岗位条件,在报名时限内提交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咨询电话:18970270893;联系人:曾女士。
监督电话:0792-7916988;联系人:卢先生。
特此公告。
附件: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项目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调整后全文)
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6日
附件
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项目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厦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公司项目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临时工作人员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项目临时工作人员6名,招聘岗位为安全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4.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本次招聘:在原单位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被原单位依规解聘、辞退的;
7.现役军人;
8.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及严重传染病的;经医疗机构诊断,存在不能安全履行本岗位职责情形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及其他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情形的。
(三)亲属回避
1.与修水县内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或与投资集团及所属企业中层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如实报告亲属关系。
2.与投资集团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投资集团及所属企业岗位;与投资集团所属一级子公司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子公司岗位;与投资集团班子成员及一级子公司班子成员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公司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应聘人事、财务、采购、审计监察等岗位。
3.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4.本公告所称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舅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
四、岗位需求
安全员6名。任职要求:
1.45周岁(含)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持有省级或国家认可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安全员C证);
3.具有3年以上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建筑行业最新安全质量标准和规范;
4.熟练操作电脑及常用办公软件,具备一定文案基础,能独立编写工程安全施工资料及培训方案;
5.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备良好的执行能力、沟通能力、职业操守和团队精神。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5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到修水县良锦小区8栋305室现场报名,或将报考资料发送至邮箱(1398674097@qq.com)报名。电子材料应合并制作为一份PDF文档,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3.报名材料:
(1)《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寸红底白衬衫证件照一张;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
(6)工作经验证明(加盖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或社保缴费记录等佐证材料);
(7)各类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4.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表所填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未能及时接收招聘相关通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5.年龄、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11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同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逾期未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材料不全的可在报名期限内补充完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17:00。
(三)笔试
1.本次招聘岗位为安全员专业技术岗位,属持证紧缺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1执行。
2.笔试内容:岗位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5.面试当天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形的,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五)体检
1.按招聘计划数与入闱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入闱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入闱人员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从事特殊作业岗位的人员须增加职业健康检查,体检机构应在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名单之列。
3.考生接到体检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六)考察
1.考察内容包括“一证明一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亲属关系及是否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等,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可视情况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现场考察。
2.考生应配合考察工作。因考生不配合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考察、影响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结果公示
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及期限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恒厦公司总经办会议研究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1个月内入职,无故逾期未入职的视为自动放弃。
2.聘用期限与项目工期一致,项目工期结束,聘用关系依法终止。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2.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因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产生职位空缺的,可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投资集团纪检审计部对本次招聘全过程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792-7916988;联系人:卢先生。
4.报名咨询请联系恒厦公司综合部。咨询电话:18970270893;联系人:曾女士。
附件: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