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

新余仲裁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仲裁秘书4名,要求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至10月14日,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方式。

新余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中文简称“新仲”(汉语拼音:Xinyu Zhongcai,缩写XYZ),英文名称为Xinyu Arbitration Commission,英文简称为XYAC,住所地为江西省新余市。

本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后全国首批依法设立的商事仲裁机构,也是江西省在省会城市以外设立的第一家商事仲裁机构。本会由新余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经江西省司法厅登记设立,为公益性非营利法人,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主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民商事争议解决仲裁法律服务。

本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秉承“新仲精神”:以“新”为魂,守正创新,与时俱进;以“喻”为基,明辨是非,公正裁判;以“余”为志,厚德载物,行稳致远;以“爱”为怀,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此精神源于新余千年文脉,融于仲裁专业实践,是本会立会之本、发展之基。

本会立足新余,服务江西,辐射中西部,面向全国,联通世界,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围绕钢铁、锂电新能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发展需求,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境外当事人提供专业化、国际化的商事争议解决服务,助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本会秘书处建设,提升仲裁公信力与专业化服务水平,适应新时代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本会章程,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仲裁秘书。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仲裁秘书

(二)招聘名额:4名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及以后出生);

4.具备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具有财会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的优先考虑;

5.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6.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办公自动化软件应用,打字速度快;

7.热爱仲裁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够服从组织、团结同事,团队意识强;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不良嗜好。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处于纪律处分影响期内,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聘用资料的;

9.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xyzcw12345@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仲裁秘书应聘+姓名”。

(2)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材料至新余仲裁委员会A02办公室[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仰天岗东大道新余市体育中心三楼(南)]。

3.报名材料:

(1)《新余仲裁委员会仲裁秘书招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等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自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6日,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其参加综合测试。

(二)综合测试

1.综合测试内容:语言表达、文字写作、文字速录、分析判断问题和相关专业知识等能力。

2.综合测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0月24日(具体时间、地址以通知为准)。

3.依据综合测试成绩,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

1.应聘人员入闱面试的,本会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地址以通知为准)。

3.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

(四)确定合格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情况,确定合格人员名单。

(五)体检

1.通知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六)背景调查

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掌握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4000元/月。试用合格的,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背景调查或自愿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从入闱面试人员中递补。

四、薪酬待遇

(一)本会薪酬及福利待遇优厚,试用期满后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公积金、企业年金等“五险二金”。

(二)本次招聘的仲裁秘书岗位,具体薪酬标准及绩效考核办法按本会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新余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90-6449705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法定节假日休息。

附件:新余仲裁委员会仲裁秘书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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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余仲裁委员会仲裁秘书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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