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龙南市城市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员1名。二、工作内容1.负责在指定区域内开展日常巡查,采集城市管理相关问题信息(含市容环境、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2.负责对采集的信息进行核实、分类、上报,并做好案卷建立和任务派遣等相关工作;3.负责对已派遣问题的处置结果进行核查确认,完成结案核实;4.协助开展城市管理日…

因工作需要,龙南市城市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员1名。

二、工作内容

1.负责在指定区域内开展日常巡查,采集城市管理相关问题信息(含市容环境、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

2.负责对采集的信息进行核实、分类、上报,并做好案卷建立和任务派遣等相关工作;

3.负责对已派遣问题的处置结果进行核查确认,完成结案核实;

4.协助开展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市容秩序维护等工作;

5.完成交办的其他城市管理辅助工作。

6.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实行每周单休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6.5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以内,具体工作时段由单位统筹安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品行端正,个人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3.能适应长期户外巡查、驾驶摩托车等工作要求,年龄18至50周岁(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男女不限;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转业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C1小型汽车驾驶证,或D(普通三轮摩托车)、E(普通二轮摩托车)、F(轻便摩托车)驾驶证之一。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曾因违法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5.组织、参加邪教组织的,有吸毒史的,或经指定医疗机构认定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6.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9月23日至9月30日(工作日,9月25日—9月27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地点为龙南市城市管理局4楼办公室(金水大道1号)。

(三)报名材料

1.《龙南市城市管理局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员报名表》(附件)1份,报名表上贴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5.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个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证明(赣服通可打印);

证件原件审查后当场退回,提交的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不予退还。

(四)咨询电话

0797-3513222(龙南市城管局办公室)。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党组研究、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拟聘人员由局党组会议根据面试、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

六、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参照龙南市城市管理局现有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在面谈时告知。

2.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严格按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因个人原因延误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南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龙南市城市管理局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员报名表

龙南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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