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供见习和就业培训,缓解就业压力,实现尽快就业,根据江西省人社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江西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83号)文件要求,结合以下单位工作需要,招收离校两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含24周岁)失业青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1、2025、2026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含24周岁)失业青年;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能胜任见习岗位的需求;
4、未曾由其他单位代缴社保;
5、未在其他单位参加见习的离校两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含24周岁)失业青年;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见习岗位及相关情况

1、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发放生活补贴,并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者补充工伤险;
2、见习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生可随时依照见习单位管理制度提前提出终止见习书面申请,经见习单位同意后,终止见习协议。见习生如存在不遵纪守法、不服从工作安排等问题,经见习单位批评教育、引导后仍不改正,见习单位可提前终止见习协议。(每人仅有一次就业见习机会,请谨慎签订协议。)
四、录用程序
1、报名: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于2026年9月24日前填写《九江市柴桑区就业见习岗位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身份证、毕业证(以拿到毕业证书为准)、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报名地址:庐山西路22号—九江市柴桑区人社大楼5楼508。联系电话:0792-6820030。整个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2、资格审查:依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学籍查询结果(带二维码)等;
3、考录方式:由见习单位自行制定,并电话通知报名人员;
4、体检:由见习单位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
5、录用:经双方满意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向柴桑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报备。
五、协议期限
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见习协议期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九江市柴桑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