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医疗保健服务能力,信丰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临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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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
8.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或招聘考试已经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及拟聘用人员,但未完成聘用程序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其他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2.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为准。
3.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8年9月2日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是指1998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注:2026年9月2日为报名第一天)
4.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26年9月1日。
5.关于资格证书的说明,参加了2026年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报考的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所取得的执业资格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相对应。护士职业资格证书需在注册有效期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集中报名时间:2026年9月2日至9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咨询电话:0797-3322536
2.报名地点:信丰县卫生健康总院人力资源部202室(信丰县嘉定镇阳明南路295号)
3.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信函报名,每人仅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下载《信丰县卫生健康总院信丰县妇幼保健院院区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如实填写并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
(4)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条件中其他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证明;
(6)近期免冠1寸白底照片1张。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招聘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不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报考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查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面试最低得分应在70分及以上,70分以下得分者不予招聘。如出现得分70分及以上考生不足招聘人数,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若同一岗位末位同分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高分者入闱体检。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体检费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或因自愿放弃而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进行1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在试用期内,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症状)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3.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信丰县妇幼保健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信丰县卫生健康总院信丰县妇幼保健院院区负责解释。
附件:
1.信丰县卫生健康总院信丰县妇幼保健院院区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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