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着力解决广大在外地工作的铅山籍教师回铅工作和团圆愿望的问题,根据全县教育教学和学科结构需求,经研究,决定实施铅山县教体系统“鸿雁回归计划”。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鸿雁回归计划”选调对象为铅山县外任教的高中在编在岗教师及初中紧缺学科在编在岗教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人或配偶、父母、配偶父母是铅山户籍(且2025年12月31日前在籍的,下同);
2.配偶是铅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3.已婚夫妻一方是铅山籍现役军人的;
4.近5年内曾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教师。
二、基本条件
1.通过各级公开招聘或其他国家规定进入方式参加工作,在编在岗且具备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
2.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内(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且无违纪违法记录;
4.参加铅山县“鸿雁回归计划”的教师需满足当地要求的服务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鸿雁回归计划”条件:
近3年内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
选调初中、高中教师共52名(不含不受岗位限制人员),具体学校岗位设置见8月12日铅山教育微信公众号。
高中43人:语文7人、数学7人、物理5人、地理3人、化学7人、生物5人、体育2人、英语5人、历史2人。
初中9人:英语1人、物理3人、数学3人、 化学1人、地理1人。
四、选调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4日—11日
(二)报名地点与方式
铅山县教体局人事股(七楼705室),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铅山县教体系统“鸿雁回归计划”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近三年所在单位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提供年度考核表原件或由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2)、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证明及现实表现材料(系统截屏打印的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且须加盖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8.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为铅山县常住户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有父母属铅山县户籍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提供资料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已调动的即时清退,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8月1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的方式,用时20分钟,满分100分,教材选用铅山县各中小学现行教材。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确定选调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当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当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面试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否则不予录取。
(五)考察
考察入围人员现实表现,并核实相关信息。
(六)公示
对经考察符合条件的入围人员在铅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选岗
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提供的岗位选岗,名次并列者采用现场抽签方式决定择岗先后顺序。
(八)调动办理
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经县研究同意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执行五周年服务期,在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参加跨县(市、区)考选、调动,在铅山教龄满三周年后可享受本县教师选招的同等待遇。
五、其他
1.“鸿雁回归计划”人才引进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程序,不受岗位限制:
(1)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其原聘职称岗位等级可不受职数限制予以聘任);
(2)曾获地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
(3)公费师范生。
2.所有调入人员必须服从县教体局的岗位安排,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调入。
3.未尽事宜由铅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和确定。咨询电话:0793-7963812。
附件:1. 铅山县教体系统“鸿雁回归计划”申请表(样表)
2.年度考核证明(模板)
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铅山县教育体育局
铅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铅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3日